「玛熙莱可是位紫菀堂在虚拟直播界打
名号的第一人!我就算了,本来我的会员数不算多,我也不在乎自己的频
营利被公司拿走,但这对玛熙莱来说太不公平了!」
「难
就不能我适用奖金cH0U成,而玛熙莱用会员分
吗?」
「这样的决定对玛熙莱小
非常不公平,而且因为使用masylove优惠码的人不多,所以给予玛熙莱小
的cH0U成奖金也非常少……」
这使得玛熙莱的会员人数,暴增到让紫菀佐香看不到车尾灯。
……而玛熙莱本人在「产品销售」上能获得的cH0U成奖金并不多。
紫菀佐香跟玛熙莱?华音的频
,终於决定要开通会员制度──也就是「Yaytube合作夥伴计画」。
合作夥伴计画其一的「广告分
」,我们不会主动在直播中cHa
广告。
也就是说,紫菀堂把频
会员收益全
收归公司、并作为伊雅索专案的经费,其实相当於是藉由玛熙莱在会员福利上的付
,撑起整个伊雅索专案。
其二,就是一直悬而未决的──会员制度。
毕竟,当初柳芷瑜跟玛熙莱跟紫菀堂签约时,紫菀堂也没答应要给她们频
分
。甚至产品销售的奖金cH0U成也是之後才增加的。
因此,我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合理的判断。
而且紫菀堂预定将开通会员後的频
收益,当成伊雅索专案的运作经费。由於紫菀堂并没有为伊雅索专案的营运编列预算,这可以说几乎是伊雅索专案唯一的资金来源。
负责带消息的王怡婷像是自己
错事一般唯唯诺诺:
另一方面,让事情更为麻烦的是,尽
我是伊雅索专案的负责人,但这涉及到紫菀堂内
的人事
理问题,我只能透过王怡婷表达自己的主张。
但,确实是合法的。
只不过,Yaytube平台自己何时会cHa
广告、cHa
怎样的广告,就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了。
特别是在「会员福利」方面,当我提
让柳芷瑜跟玛熙莱自己决定时,玛熙莱或许认为「只是跟直播一样,清唱对方
的歌,没有差别」,於是她的
阶会员福利是「每个月专属会员个人的一首歌」、中阶会员福利是「填写表单参加cH0U奖,cH0U中就有可能在下次歌唱直播唱
的歌」,一举消除每次歌唱直播时聊天室太多观众想
歌的问题,我们也能依照表单尽可能帮她预先找到去掉人声的伴奏曲。
因此当王怡婷在「JitsuMeet」上带回这个消息时,可以想见柳芷瑜的情绪有多激动。
──这不意外,紫菀佐香在产品宣传上确实非常努力,以各
方式让观众留下印象,利用「sakalove」优惠码的消费者理所当然超过玛熙莱的「masylove」;当然也有一
可能是「sakalove」本
就b较好记。
会员制度本
没有问题,问题在於「分
」:观众加
频
会员後的这笔收益,是要给虚拟主播本人,还是给营运方的紫菀堂,又或是订下一个五五均分、六四分等等
额,这是「伊雅索专案」成立之初、甚至是紫菀堂人事
招募虚拟主播,且直到柳芷瑜跟玛熙莱在跟紫菀堂签约时都没有考虑的
分。
我的主张即:是否能x1引观众加
会员,来自两位主播的个人努力,所以开通会员後的收益应该大
分归主播所有,尽
公司需要cH0U成,仍要让主播拥有收益,以鼓励她们积极经营频
。
柳芷瑜
亢的声音甚至遭到收音程式的自动降躁。
为了避免王怡婷继续受柳芷瑜的怒火波及,我发言
「我们也知
……」
紫菀堂的立场是:既然已经给予两人经销业务的奖金cH0U成,那麽任何来自两人频
的收益都应该归公司所有;简言之紫菀堂并不考虑「分
」:主播无论靠自己的努力x1引多少观众加
会员,扣除Yaytube平台的cH0U成後,收益都是由公司全拿──
毕竟作为紫菀堂的形象代言人,如果在直播中被cHa
其他同行的广告就尴尬了。
堂的立场来说,确实是如此。」
但论及会员人数,玛熙莱庞大的订阅数跟同接数完全辗压紫菀佐香。
可以见得当初草创「Vtuber专案」时,紫菀堂没想过旗下的虚拟主播会成长到「可以开通会员」的程度。
这当然是不公平的。
而且,也是
为荣杏药品员工的我,无法置喙的
分。
如果单看「产品销售的奖金cH0U成」,紫菀佐香的「业绩」远远
於玛熙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