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嘻嘻……”
常乐直接从兽魂空间抓出一把金币,根本没点数目,举到自己脑后,往姑娘胸前沟中一撒。
那些金币一部分落入姑娘上衣里,更多的则是坠到地...坠到地面,叮当作响,四处乱滚。这些钱找几百个姑娘都绰绰有余了。
周围顿时骚动起来,姑娘们都俯身捡钱,还相互争夺,揪头发扯衣服,尖叫斥骂声响成一片,四周男人则举着酒杯哈哈大笑。
混乱中,从邻桌站起一个很漂亮的红发姑娘,提着裙摆婀娜走来,却没参与哄抢金币,而是姿态端庄地伸出手:
“我叫艾米,想和您做个朋友,您叫什么名字?
“我叫……呃,常斯乐尔。”常乐胡编了一个不像贱民的名字,与艾米握了握手,望着她笑,“你比她们都漂亮,我还是跟你上楼谈心好了。”
“艾米是个干净女孩,一向只陪人喝酒。”艾米扭捏着,却拉住常乐的手不放。
“给金币也不行?”
“我不是为了金币……除非……”
这边还没谈妥价钱,邻桌原本与艾米坐在一起的壮汉已跳了起来,“仓啷”一声拔剑,冲过来怒骂:
“敢跟老子抢姑娘,没听说过毒狼大名吗?你眼瞎,还是耳聋?”
常乐眯眼看了看,那人不过1级修士而已,好像还有几个跟班,应该是个地头蛇。
不过“手不沾血”的原则他还记得,只好低头捂脸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让给你……”
他起身东倒西歪地往门口晃,几个姑娘还追上来拉扯,意思是她们钱都收了,生意还没做。
常乐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后我再来找你,你叫艾米,我记住了。”
红发姑娘在远处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见!”
等到独自走入暮色中,常乐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逝,酒醉带来的快乐异常短暂,酒还没醒,悲伤与烦恼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发抑郁焦躁。
这时候偏偏有人不解风情,常乐很快就发觉,刚才那个拔剑的大汉悄悄跟着后面,另有几人也提着棍棒匕首。
为了争风吃醋不至于杀人,他们多半是图谋常乐那撒不完的金币。
常乐长叹一声,转入一条暗巷,等那几人跟进来,才回身望着他们:
“你们怎么都这样?我明明不想杀人。”
毒狼气得笑了出来:
“有金币没斗气的家伙,胡吹什么牛?你不想杀人,我想!”
1级修士双手持剑,带着强劲风声斜劈下来。
“突”地一声轻响,常乐左臂已然浮现黑色小盾,将阔剑拦在空中,继而一股神秘力量如电流般从他脊骨窜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紧,全身化作黑电,只一瞬间就重重撞入对方怀中。
正是从角疣猪身上解析的兽魂技,“野蛮冲锋”!
这招不但命中率高,打击力度十足,且可令敌方短暂眩晕。常乐用小盾替代了角疣猪的冲角,效果反而更好。
毒狼闷哼一声,后背撞到石墙上,一时无法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