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心思又太过细腻,且有些偏执,常常担心她这个不喜欢,那个不喜欢,于是便经常送一些墨守成规甚至是重复的东西,她收了十几年,到后来已经没什么波澜了。
药油是不是倒多了?
然后陆缙便挖了一大勺药油,重重地替她揉进脚踝。
只说:“原也不费什么事,这玉既然没丢自然是再好不过,姐夫不必客气。”
疼中又麻,麻中又热,很快,江晚吟便觉得没那么疼了。
舅舅对她虽好,却实在太忙,给她的东西多拣贵的,并不十分花心思。
陆缙虽看起来温和有礼,但骨子里却是个极强势的,只要他决定的事,旁人便没什么回绝的余地了。譬如圆房那晚,他给过她机会,她当时没听懂,亦没问出他身上的酒气,后来便生生躺了三日。
毕竟刚刚陆缙只是看了一眼,这回他上了手。
两人心照不宣,这回也不必多言,陆缙看了一眼她的脚踝:“我来?”
江晚吟脚踝愈发红肿了,沾着药油,搭在杌子上,惨兮兮的。
趁着稍微好一些,江晚吟又低头看了一眼,陆缙的大手完全包住了她的脚踝。
大夫不必来了,陆缙便叫了一个女使替她将药油揉进脚踝去。
然眼下再一看,这玉通体剔透,净白莹润,陆缙又觉得这玉与陆宛那样大大咧咧的性子并不配,比起玉来,那丫头恐怕更想要一匹小马驹。
“无妨,本就是暖玉,你们姑娘家佩着更好。”陆缙直接将玉放下。
江晚吟对这块玉,其实有些喜欢。
反而,与他这个性子清清淡淡的妻妹更相配。
陆缙是簪缨世家里教养出来,选东西的眼光极好,譬如这块玉,光泽莹润,手感更是极佳,虽是随手送的,却也想到了这是暖玉,十分贴合女儿家。
康平尚未送冰饮子来,药油倒是先送到了。
他之前吩咐叫人去采买一块上好的暖玉,准备给陆宛当生辰礼,应当就是这块。
反倒有一种筋脉被揉活的酸爽。
江晚吟嘶了一声,却牢记他说过不许出声,又咬着唇,生生咽了回去。
“那就忍着。”陆缙命令道。
“前几日是我记错了,原来这玉未曾丢,是被搁到了博古架里。你既已找了这么久,白白劳累也不好,这玉便赠与你,也算是赔礼。”
既贵重,又不乏心思,的确十分周到。
且她并不差玉,她从前也收了许多块,至于这一块,最多是装在香囊里,贴身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