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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书阁 > 《人生败犬?就这样吧。》卷四 藏匿於都市的破坏者 > 後记(2/2)

後记(2/2)

变得如何呢?是变成与先前截然不同的人,还是说虽然不记得了,但有些习惯还是保存了下来——或寄宿在心里,或被铭刻在T本能上——以这样的方式保存了下来。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不对,是2017年10月10日21:02:43。

还是先去把泳装二期通了吧……

术师不会曝自己的伎俩,作者本人也不会去过多诠释故事内容——说到底我觉得有些东西就连作者自己也说不清楚吧!

卷尾发生的事,是我带着探讨和思索写下的,类似自问自答的情节。真实情况下的人失去记忆会是怎样的情况,靠想象或许能想到一二宛如海市蜃楼一样的幻影,但要是想要一窥全豹雪豹,果然还是要知一些确切的事才行。以後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多多了解失忆的人是怎样的。

大家下次再见。

迎大家收看不作者的後记。希望以後能昂首地把「不」三个字删掉。如果可以的话,我盼望能有朝一日把「作者」改为「作家」,不过那真的是遥远到不可及的事了。

闲聊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得考虑一下要不要在後记的开说「不想浪费宝贵时间的读者就过这篇後记吧。」,但这样一说又会显得我有格格不,果然还是不要加b较好。

虽然现实里也有不少人患有失忆的病,就我个人而言,最接近自己生活的应该是「阿尔茨海默病」,也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症」。值得庆幸的是或者说有丁遗憾,我边并没有患有这一疾病的中老年人。对於失忆的了解仅能从书本和网络上获取相关讯息。

那麽话又说回来,这一卷究竟是想说些什麽呢——其实这个问题没有多少值得探索的地方。说不定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意的故事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简直像是在故玄虚,但也可能真的是有意的故事。这样一来又显得自卖自夸

故事仍在继续,我依然在执笔。我不确定自己苦思冥想来的故事会不会让不知姓名,不知在何的某个人兴,但如果真的有的话,那对於我这类起初是靠兴趣,中间是利益,到现在也许能用上不知所以然的「责任」的作者绝对是一件能够藉自己的幸事。

不知不觉已经一千五百字了!要是写正文的时候能有这麽快,我也不用疼得想方设法怎麽增添字数了这话由我说来总觉得会引上麻烦,但既然写来了那就不删了吧

说了这麽多,其实并不是想暗示这卷的故事是围绕着失忆後的人会怎麽样来写的。主人公李少辉失忆也是卷尾发生的事,如果把心放置在最後,那也太不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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