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破釜沉舟”。他没说“背水一战”。他没说“义无反顾”。他那时比现在还年轻,他的手里还拎着滴水的抹布。
他或许真的有点束手无策。
但他还是笑了一下。
我靠过去点烟。他冒火儿地怕我把他摩托燎了。我笑嘻嘻地问道:“你的摩托以后能给我骑吗?”
没等他说话,我又改口。
我说:“不行。不行。我不爱骑。骑车没有坐车舒坦。你这摩托以后能带我不?我就爱在大马路上瞎几把拉风。”
“能吗?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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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答应让我也坐吗?我这辈子还没坐过摩托车。哥。能吗?”
他不说话。
他是真心的。
虽然他是个狡猾奸诈的流氓。他是真心的。
他是真的如此茫然无措,又坚定不移地把自己交出来。
即便那时前路通往废墟。
我兴高采烈地追问他。
“能吗?”
他看向我。他的瞳孔在镜片后面缩动。那是和所有人一样不安而不甘的感情。
但他慢慢握住了手里的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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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能。”
最后我们当然是租了个破面包车去砸场子的。四眼儿的摩托当了,变成手里的枪。
车上还是沉默。然而有血液躁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大没有做什么动员,他还是一派稳重的作风。
没有人说,这是最后的机会。
随后血浸满了我半个身体。我从没杀过这么多人。
这是真的。我从没杀过这么多人,连我拿枪的手臂都在不自然颤动。我踩着数不清的尸体开路。
连我的脸都是血红。
这真是我一战成名的时候。那之后我好像就成了当仁不让的二把手。
不怕死的人是适合杀人的人。
到一切结束时,我的血流的慢。我左胳膊也许骨折了,动不了,右边的膝盖到大腿被刺中,然而还能站着,肋骨隐隐作痛,腹部有子弹的碎片,血从鼻腔里源源不断地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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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还站着。
是我站在这里。我的枪还待在我手心。我的眼睛已经时糊时清了,但是我还想笑。
我还站着。被我开了瓢的脑袋滴溜乱转,而我站在这里。
成王败寇。
我按住一个保险箱,血留下手印。
老大那时头发比现在短。他的齐肩发扎在脑后,他咧嘴笑了一下,但并不太激动。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然而我看到他肌肉抖动的手指。
老大默认了我的占领。
那时我们有四十五个人。对面有二百三十六个人。
那时的胜利是难咽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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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儿也上来了。他身后是蹒跚相扶的兄弟,我总隐隐感到好像有一种不出自血缘的线穿缝在所有人胸中。
我摸不准,那是不是类似亲缘。我从来搞不懂。
他们都被血泼满了。四眼儿的肩膀好像中了一枪,拿布草草绑着。
血变成未尽的言辞。
那时一切都沉默。胜利来的太过,太过,太过,出乎预计。而没有人缓过神欢呼。
那时的血太红了。
四眼儿走过来一步,又走过来一步。
他看着我。沉默不移。
“买回来。”
我把箱子砸到他面前。